带你认识世界观

真正的圣经世界观,乃是扎根在上帝通过自己话语向人类启示出的真理中的,也是由真理来塑造的。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明白上帝的话,将它应用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也要在我们所思、所言、所行中以“基督的心为心”

带你认识世界观

大问题 1:我们为何在这里?

基督教对生命起源的解释见于《圣经》中的第一节经文“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 1:1)。22《创世记》第1-2 章教导我们说,上帝从无到有创造了这个世界(拉丁语为ex nihilo),而《希伯来书》第1章3节说,上帝不断维持着世界。23 圣经中的创世观有一个重要的含义就是,这位造物主有别于受造之物。与受造物不同,上帝是非受造的、永恒的、无限的、全能的和自我维持的。

《圣经》关于创世的教导影响着基督徒对生命意义和人生目的的理解。值得注意的是,《圣经》教导我们,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拉丁语中的imago Dei;创1:26-27)创造了人类。人类就像古代的国王所树立起的雕像一样,有他的形象,象征着他的统治;在世界上有上帝的形象,是要代表他的权威,反映他自己性格的各个方面。《圣经》还教导人们说,上帝把良知赐给了人类,这是一种内在的理性和道德能力,能分辨是非(罗2:15;提前1:5)。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教导说,那些从未读过《圣经》或与上帝建立个人关系的人也能凭本性认识到普遍是非的存在。 此外,基督教摒弃了其他世界观中消极的精神-物质二 元论的观点。虽然一些世界观 (既包括古代的也包括现代的)认为,物质领域从本质上讲是污秽的,或者说是人类必须超越的幻象;但是,《圣经》却肯定了受造物的美善(创世记第1章)。就人性而论,基督徒认为,人是由身体和灵魂两种要素构成的,一种是物质性的元素,一种是非物质性元素(帖前5:23)。尽管受到了诺斯替主义影响的观点认为,身体乃是灵魂必须逃离的牢笼;然而,基督徒却肯定肉体和非物质的灵魂都是美好的。24 

《圣经》教导我们,创造人是为了用他们的身体和灵魂来荣耀上帝。用《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的话说,人生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荣耀上帝,以上帝为乐,直到永远。”25 人类的存在是为了效法或反映上帝的品格,无论他们眼前的职业或生活环境如何,他们都能实现这一目的。

总之,圣经的世界观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上帝所创造的也是他所维系的,他们的存在是为了用自己的生命来反映上帝的品格。人的存在不是偶然的,乃是上帝的旨意和意图带来的结果。

虽然伊斯兰教教导说,真主创造了世界;但是,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对创世的记述并不完全相同。尽管这些说法有某些相似之处;但重要的区别却影响着每种世界观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理解。 在伊斯兰教中,真主安拉是无所不能的造物主,他用带着权威的话语创造了宇宙和大地(《古兰经》2:117)。虽然《古兰经》中并没有详细的创世记述,而且《古兰经》中关于创世过程的段落似乎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穆斯林的普遍信仰是,真主用了六天时间或者是一段时间(阿拉伯语中的“日”可能是指一个纪元,或是任何一段时间)创造了世界。26 这与《圣经》中的记载不同,《圣经》说,上帝在第七天便安息了。《古兰经》指出:“我(真主)在六日内创造了天地万物,我没有感觉一点疲倦”(《古兰经》50:38)。27 这句话可能是为了与《圣经》中的创世记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把这位不疲倦的真主表现得优于《圣经》中犹太-基督教的上帝观念。

伊斯兰教教导说,真主按照自己的形象或样式创造了亚当。虽然大多数穆斯林都认为,这一教义意味着真主创造人的方式与其他受造物有所不同;但对于人类如何以独特方式成为安拉形像的或描绘了真主的形象却没有达成共识。28 此外,《古兰经》中也没有关于创造夏娃的详细记载。 在伊斯兰教中,人生的目的是在人生的各个领域中来尊崇真主。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顺服他的命令,因为这些命令是《古兰经》的教导,也是借着穆罕默德生平的榜样展现出来的。所有穆斯林无论男女都必须履行伊斯兰教的五大支柱,即穆斯林个人和全球穆斯林社区的五项基本宗教奉献行为。我们会在讨论伊斯兰教和希望时研究这五大支柱。

泛神论者以各种方式解释宇宙的起源。29 其中一些选项包括: 

  • 宇宙是一直存在的:一些泛神论者认为,宇宙是无始无终的,一直存在的。根据这种观点,宇宙是自存的;因为宇宙包含时间和空间,所以在宇宙本身之前没有任何原因(如外部创造世界的神)存在。
  • 宇宙是靠自身开始的:一些泛神论者认为,宇宙是靠自身“创造”的,或是无中生有的,或者说几乎不管宇宙是一直存在的,还是从量子真空中出现的, 持这种观点的泛神论者都普遍认为,进化是造成生 物群落随后发展、变化和前进的可能力量。
  • 宇宙源自共同的起源/物质:一些泛神论者认为,宇宙源于一个共同的起源,或者说单一的物质,而它始终是世界的统一原则。这种宇宙学理论,通常被人们称为“流溢说”(emanationism),宣称宇宙是从一个神圣的奇点开始的,以演进的方式或是一系列方式不断“向外”繁殖和流动的。最底层的是物质,也就是物质世界。30 这种观点不同于基督教认为这个受造的世界“甚好”的观点(创1:31)。抱有类似于流溢说起源论的世界宗教包括:
    • 道教:道教认为,“道[即万物存在的本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31 
    • 印度教:印度教传统认为,婆罗门是宇宙中具有约束力的统一体,或者说终极的实在。根据这种观点,梵这位非人格的神或“力”从自身中创造了宇宙。32

泛神论在宇宙起源问题上并没有达成共识这一点,得到了保罗•哈里森(Paul Harrison)这位世界泛神论运动的创始人和主席的承认。按照哈里森的观点,“在宇宙大爆炸发生之前,我们宇宙的终极起源之谜就已经被揭开了。而且,最基本的谜团:‘为什么万物存在,而不是无物存在。’这是一个从本质上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33

《世界泛神论原则声明》总结了泛神论关于人生意义和目的的概念。它强调说,人类有责任“珍惜、崇敬和保护[自然]所有壮丽的美景和多样性,”有义务“以同情和尊重的态度来对待所有的生物,”以及我们必须“尊重现实,对于感官证据和科学就更深层次的理解进行的无止境的探索保持着开放心态。”34  然而,泛神论者在究竟是宇宙还是个体产生了人类目的的问题上却存在着分歧。二元论的泛神论者认为,宇宙可能有一个有意识的目的,而人类有义务帮助宇宙来实现这一目标。与此相反,物理主义泛神论者认为,宇宙没有任何外在的意义。哈里森对这一观点的解释是:“(物理主义泛神论者)不相信人类生活有任何外部的目的,是上帝或宇宙心灵强加给我们的。而是因为人类有意识;所以,我们才能选择自己的人生目标。”35 

从自然主义的角度来看,生命是可以通过物理世界来理解的。虽然人们可能会建立起各种包括神灵、天使和恶魔在内的宗教体系,来试图回答终极意义的问题;但是,自然主义却主张说,不存在任何超自然的神灵,只有物质和能量等物质元素。36 

许多自然学家依靠进化论来解释生命的起源和发展。这种理论认为,生命起源于数十亿年前的一次大规模宇宙事件 (通常被称为“大爆炸”)。根据进化论生物学家的观点来看,在这一宇宙性的事件之后,经过一系列的化学反应产生了第一个能够自我复制的分子。所有的生命形式都可以追溯到这种能自我复制的分子,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分子就会演变得越来越复杂。今天,各种生命形式的存在都是由于自然选择、随机突变以及这些日益复杂的分子的基因变异。查尔斯•达尔文在他于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Origin   of Species)一书中对自然选择进行了著名的描述;这种观点把自然选择说成是物种内部将优势或理想特性代代相传并产生新物种的机制和过程。

尽管自然科学家一致认为,生物进化论可以解释当今生 命的多样性;但是,自然科学家对生命的起源却仍有一些不 确定性。进化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 在 1998年承认了这一点,他解释说:“到目前为止,创造出生命的优美与复杂性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在生命起源之后, 在进化过程中完成的。现在,还剩下最初一步……而这一步 是我们还没有完全理解的;这主要是因为它发生在很久以前, 而且当时地球的条件也是迥然不同的……关于它是如何发生 的,有各种各样的理论。其中没有任何一种是完全令人信服 的。也许,以后也不会有。”37 

简而言之,虽然并非所有的自然主义者都确信生物生命的起源;但是,他们却相信,一旦生命开始,自然过程经过数十亿年的时间,就会造就出今天纷繁复杂的生命。对自然主义者来说,我们所知的生命,包括人类在内,最终都是纯 粹物质过程的产物。自然主义对起源的解释的一个逻辑延伸 是,许多自然主义者不相信有一个普遍的、总体的人生目标。一些人认为,有意义的人生包括满足个人目标或追求某些赋 予人生意义的活动,而另一些人则将有意义的人生等同于实 现理想的精神状态。简而言之,虽然存在着相互竞争的在自 然主义关于什么是有意义的生活的概念中,人们一致认为, 意义和目的不是由宗教教义或超自然生物决定的。38

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认为,人类文明与见于自然界的自然选择的法则是一样的,只有适者才能生存;因此,生活就是一个淘汰“弱者”、提升“强者”的过程。我们在文明中所做出的一切,无论是好是坏,都是源于生存甚至统治的本能。39 其他自然主义者则更具有利他主义倾向,他们的目标是通过投身于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事物来充分利用生命。

后现代主义对于任何声称客观、真实地解释了世界的体系,无论是宗教体系还是哲学体系,都持一种怀疑态度。哲学家让•弗朗索瓦•利奥塔( Jean-François   Lyotard, 1924-1998年)曾经调侃道:“若简化到极致,我将后现代主义定义为对元叙事(meta-narrative)的不予置信。”40(元叙事是对事物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向的总体描述)。

后现代主义拒绝接受元叙事,因此没有起源或创世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即使人们最珍视的科学理论也是相对的、受文化束缚的建构。41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后现代主义拒绝接受总体性的起源故事;但是,也有一些例子表明,后现代思想家在自己的著作中对进化论表示出了亲近或欣赏。42 例如,哲学家理查德•罗蒂(1931-2007年)称赞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1995年出版的《达尔文的危险思想》(Darwin’s Dangerous Idea)一书为自然选择辩护。43  按照这种思路来看,在后现代世界观中,人生并不存在  总体目标。由于真理并非独立于个人观点或兴趣存在的;因  此,生命的意义会因人而异。换句话说,由于没有外部权威  来设定条件或规定人们应该如何生活的标准,人类唯一真正  的义务或责任就是活出“你的真实”,无论这个真实是什么。

带你认识世界观

大问题 2问题何在?

带你认识世界观

本节将探讨五种世界观各自对恶的看法,以及每种世界  观对世界上存在痛苦这一现象的解释。尽管有些世界观认为  恶是一种幻觉,但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世界出了问题。此外, 许多人如果诚实的话,也会欣然承认我们的内心也出了问题。

《圣经》教导我们说,痛苦和苦难是由于人类违背了上帝的决定而临到这个世界的。在《创世记》第1-2 章中,我们读到了上帝如何创造了一个完美的世界和人类始祖的历史记载。亚当夏娃被赋予了道德能动性,他们可以选择是否遵从上帝的命令。他们得到了一条明确的禁令:“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们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因为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创 2:16-17)。

亚当夏娃是有选择的。如果他们做出了正确选择,信靠上帝,他们就会永远生活在乐园中,没有痛苦和恶,享受与上帝之间的亲密相交。

然而,亚当夏娃却听信了堕落天使撒旦的谎言,认为上帝对他们隐瞒了一些美好的东西;所以,他们便选择违背上帝,吃了禁果。这一叛逆行为便给所有受造物带来了巨大后果,破坏了人与上帝的关系。从神学角度来说,亚当夏娃的悖逆就是犯罪(即违反和僭越上帝的律法)。

在《罗马书》第5章中,使徒保罗解释了亚当作为人类代表,他的罪是如何传给自己后代的:“这就如罪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 5:12)。整个人类都步了亚当的后尘,得罪了上帝。正如上帝在《创世纪》2:17 中警告的那样,罪的后果就是肉体和精神的死亡(罗 6:23)。

与作为生命之源的上帝隔绝,便在整个受造界体现了出 来。除了上帝与人类之间的关系破裂了以外,土地也受到了 诅咒,男人的工作饱受挫折和徒劳之苦,女人的分娩也充满 了痛苦,夫妻间的亲密关系也为冲突和争斗所破坏。暴君专 制、种族灭绝、对科技的破坏性使用、滥用权力、还有疾病 泛滥,这些都是罪恶困扰我们生活的其他方式。总之,心痛、苦难和痛苦就成为了现在人类生活的特点,正如《圣经》所 说,由于未能充分发挥潜能,造物本身也在罪的重压下“呻 吟/叹息”(罗 8:22)。44

《圣经》的世界观并不回避邪恶这个话题。尽管许多人很快就会为他们所看到的周围的邪恶,而把上帝推上了审判席;但是,《圣经》却明确地指出,邪恶是人类决定悖逆上帝造成的结果。应该为罪和破碎负责的乃是人类,而不是上帝。造物主与形象代言人之间的关系。神学家菲利普•瑞肯 ( Philip Ryken)说得很简单:“我们之所以做错事,是因为我们与上帝之间没有正确的关系。”45

根据《古兰经》的记载,恶源于撒旦拒绝服从安拉让他出于敬意在亚当面前俯伏敬拜的命令。由于他的傲慢和悖逆的缘故,撒旦(又称伊布利斯)就被逐出了天堂,直到审判日(《古兰经》2:34)。46 现在,撒旦在人间四处游荡,引诱人类去犯罪,因不信真主而陷入悖逆中。

《古兰经》说,亚当夏娃最初生活在乐园中,愉快地服 从真主的命令。然而,撒旦却成功地引诱他们吃了禁果。虽 然安拉赦免了亚当夏娃的悖逆;但是,他们随后却被逐出了 乐园,被安置在了大地上;在那里,他们不得不与邪恶的灵 继续作斗争,面对反抗安拉命令的进一步试探(《古兰经》7:20-25)。

虽然穆斯林一生都在与撒旦和腐败的外部影响作斗争;但是,许多穆斯林认为,伊斯兰教教导人们,人类生来就处于纯真无邪的状态中(被称为“合礼”fitra, 阿拉伯语,表示原初的状态,《古兰经》30:30)这种观点与基督教的原罪观形成了鲜明对比,后者认为亚当的罪性会遗传给自己的后代。然而,《古兰经》教导我们,新生儿出生时却是纯洁的,他们自然倾向于信仰真主。47 按照“合礼” 的教养(即作为穆斯林来教养,不接受虚假信仰和信条的教导)的孩子不太可能受到其他宗教、魔鬼或邪灵(下文会对灵进行详细的介绍)的误导。

此外,伊斯兰教的“权力”(al-Qadar)学说认为,一切事物,无论善恶,都是在真主主宰下发生的。伊斯兰教的生活目标是顺从真主。穆斯林相信,真主安拉可以用苦难来检验人的信仰、鼓励顺服并矫正人的不信。此外,真主还可以用恶来教育和惩罚人。忠实的穆斯林将以他们对真主的服从而闻名,真主的旨意是:通过他们对恶和苦难的体验,让顺服他的穆斯林的心灵得以完全,使他们变得更忠心。违背真主最大的罪就是不信真道了( shirk al-Akbar),而人类经历苦难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这种罪。48 

《古兰经》还提到了一类被称为“灵”(源自一个意为“隐藏”的词)的灵性生物,真主用无烟之火创造了他们 (《古兰经》55:15)。他们既能行善,也能作恶(《古兰经》72:10-18)。虽然灵受造是为了让他们崇拜真主,但他们当中许多灵都加入了撒旦试探人的行列中,成为背道之人的“盟友”(《古兰经》51:56,7:27)。尽管灵没有与安拉相同的力量,但它们也会造成巨大的伤害,也会使那些不信服真道的人陷入困境中(《古兰经》51:56,7:27)。在西方以外的穆斯林文化中,人们经常将疾病和其他不幸归咎于“真主。”49

泛神论对“恶”的理解的核心是它拒绝接受位格性的神存在。世界上许多宗教都将苦难视为生活在一个邪恶世界中的结果,或视为悖逆了上帝命令的惩罚;泛神论者认为,痛苦、伤害和苦难是自然法则带来的结果。恶的存在,体现在飓风、龙卷风和海啸等自然灾害中;但是,这些悲剧并没有总体的、更深层次的目的。换句话说,恶不是复仇的神灵或堕落天使带来的结果;恶不过是一个术语,用来指世界上发生的不愉快和不理想的事情。

在泛神论中,恶是主观的。一些泛神论者认为,恶可能 是神圣统一性中的一部分,或者说一种表现形式。50  另一些人则认为,“恶”的概念从本质上讲不过是一种标签或类别 而已,是用来描述造成或加剧痛苦的现象或行为。哲学家本 尼迪克特•德•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1632-1677年) 指出:“当它增加或减少、帮助或是阻碍了我们的活动能力时,我们就称一件事物为善的或恶的;因此,只要我们感觉 到某一事物给我们带来了快乐或痛苦,我们就称其为善或恶。恶实际上是一种较小的善,因此,在理性指导下,我们只是 寻求或追求较大的善和较小的恶而已。”51 在斯宾诺莎看来, 任何减少或妨碍快乐或给人造成痛苦的东西都是恶。

一些受泛神论影响的宗教从“因果律”角度来解释恶的问题;“因果律”认为,一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今生的未来并/或决定来世生命的性质。简而言之,若有人选择做某些错误的事,无疑就会在将来经历到这种决定带来的后果;与此相反,他们若做正确的事,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泛神论并不像大多数宗教那样,存在着传统上的“恶的问题。”尽管有神论假定有一位人格化的神存在,所以因此必须解决诸如“如果有神存在,为什么会有恶和苦难?”这一类问题;但是,泛神论却拒绝接受人格神的观念,也缺乏解决“恶的问题”的基础。首先。对泛神论者来说,人们通常所说的“恶”不过是自然法则对这个世界中的社会和物质结构的作用而已;人们应该发现,痛苦和苦难并不是来自于他们必须安抚或崇拜的神灵,这让人感到解脱。

自然主义认为,所有现象包括自然的恶和道德的恶,都可以用科学规律和自然原因来解释。因此,许多信奉自然主义世界观的主要无神论者认为,自然的恶存在只是进化过程中的一部分。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说:“我不相信,有所谓‘善’和所谓‘恶’的东西悬挂在那里。这不过是一种进化角度的权宜说法而已,实际上并不存在善与恶。” 52 在道金斯看来,海啸和疾病等情况都只是自然界的现象,并没有道德意义。换句话说,自然主义对“自然的恶”的评价是,它是生活中令人遗憾的一面,人类必须学会坦然面对,因为存在本身就是自发环境和进化发展的产物。

有许多无神论者,包括道金斯和克里斯托弗•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1949-2011 年)在内,都信奉自然主义世界观,将世界的恶归咎于宗教。例如,希钦斯认为 “宗教毒害一切”(这是他一本书的书名)。因为它为无数的残忍和暴行提供了神圣的认可。此外,希钦斯认为,宗教性的道德规范压抑了人自然的性欲,助长了更高的贪婪和暴力,并创造了“阻碍文明发展”的条件。53

与对恶的讨论相关的是人的道德义务问题。由于自然主义者拒绝接受更高的超自然存在或任何属灵存在的概念,那些持有这种世界观的人是如何为道德(或更具体地说为道德义务)建立基础的呢?例如,为什么一个人有义务做一个好公民或忠于自己的配偶呢?从自然主义角度来看,由于在我们生活的时空宇宙之外并不存在权威的法律制定者,任何道德规范的存在都不过是人类发明的结果。换句话说,除了生存和获取物质及关系利益之外,人类并没有任何“讲道德” 的明确理由。

此外,在解释道德行为过程中,自然主义者认为,审慎  的原则不可避免地制约着群体内部的各种关系。尽管缺乏具  体的道德基础;但是,许多自然主义者相信,人从根本上是  善良的,道德规范可以服务于社会目的。因此,不同文化都  制定了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群体内的行为。族群内部的人认  为违反这些规范是错误的。尽管这些准则没有普遍性,但大  多数自然主义者都认为,有些原则普遍适用于不同时期和不  同文化(如禁止杀戮或偷窃等)。无论是被称为自然法还是  常识,这些原则都为社会提供了秩序;因此,才会被人们所  采纳。对许多自然主义者来说,这些法律或标准的起源可以  追溯到人类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秩序和稳定的基本需求。

总之,尽管大多数主要的自然主义者并不认为恶和苦难有更深层次的目的;但他们承认,邪恶和苦难的存在是生命结构中的一部分,他们希望随着人类的发展和进化,恶和苦难就会被人们克服掉。

后现代主义对绝对真理的摒弃还有它对个人自主权的看法造就了它对恶和苦难的看法。在后现代主义世界观中,没有任何客观基础或外部权威来作为道德的基础或用来决定何为“正当。”倘若每个人都处于独特的位置上,都有自己的是非观的话,那么从理论上讲,每个人对道德上的是非都可能有不同的定义和标准。因此,在后现代主义中,没有任何一种道德观会比其他道德观更正当。

许多后现代主义者在解决人所感知到的恶或不公正的问题时,都依赖于批判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权力结构是社会问题的罪魁祸首。根据批判理论认为,社会问题源于制度 (尤其是宗教制度)、社会结构和主流文化前设。从批判理论的角度来看,特权社会群体通过控制社会制度,并利用这些制度,将自己的道德观强加于他人(尤其是宗教、性别上和意识形态中的少数群体),从而掌握并维持权力。

后现代主义者将这些权力状态视为一种社会压迫。由于 后现代世界观中并不存在任何客观真理,所以把文化“规范” 或“标准”视为人为制造的统治者手中的工具。后现代主义 者坚持认为,人们应该能确定自己的身份;因此,把那些具 有约束力和权威性的真理主张认为是特别有害的。54 

尽管后现代主义无法建立道德基础,因而无法对是非对错做出客观的判断;但是,后现代主义者仍然会谴责他们看为恶或压迫的东西(尤其是,声称真理是可知的信仰或意识形态)。事实上,尽管后现代主义坚持认为“恶”这种描述并不能指任何客观上错误的东西;但是,一些后现代主义者和许多自然主义者一样,仍然认为有某些道德真理存在于当地的各种社区中。因此,文化相对主义,或者说真理和道德对一个人所在的社群而言是相对的观点,就成为一些后现代主义者如让•弗朗索瓦•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和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等人建立道德行为的基础。55 在这一框架下,错误的行为或者说恶行乃是指违反社群商定的道德准则(这一准则根据社群成员的偏好会不断演变)的行为。当然了,坚持认为当地社区的道德准则具有约束力与后现代主义的核心主张背道而驰,后现代主义认为没有任何权威可以用来划定道德界限。56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文化相对主义是后现代主义者用来确定对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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