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公会前为主作见证 | 张宇飞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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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经文使徒行传22:30使徒行传23:1-11
30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1 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 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2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
3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 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4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 神的大祭司吗?”
5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6 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
7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
8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
9于是大大地喧嚷起来。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们看不出这人有什么恶处,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怎么样呢?” 10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带进营楼去。
11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

一、观察

经文背景

按照整卷使徒行传不同事件的展开,分成了十个部分:

一、教会的开始(1:1-2:41)

二、教会的见证(2:42-7:60)

三、福音转向外邦人(8:1-9:30)

四、教会接纳外邦人(9:31-12:25)

五、保罗第一次宣教(13:1-14:28)

六、保罗第二次宣教(15:1-18:22)

七、保罗第三次宣教(18:23-21:16)

八、保罗在耶路撒冷(21:17-23:11)

九、保罗在该撒利亚(23:12-26:32)

十、保罗赴罗马(27:1-28:31)

第八部分经文结构

保罗在耶路撒冷(21:17-23:11)约在主后58年

1、保罗访问雅各和众长老们(21:17-26)

2、保罗在百姓前为主作见证(21:27-22:29)

3、保罗在公会前为主作见证(22:30-23:11)

保罗为何被千夫长放在公会面前受审?

回顾上文保罗被莫须有的三大罪名:

1、糟蹋犹太百姓和律法(来自犹太众人的指控)

2、污秽圣殿(来自犹太众人的指控)

3、颠覆政权(来自千夫长的指控)

六何法

场景一:保罗在公会面前分诉(22:30-23:10)
◎ 何人 (WHO):保罗、千夫长、兵丁、祭司长、全公会的人
◎ 何时 (WHEN):第二天
◎ 何地 (WHERE):营楼外面
◎ 何事 (WHAT):千夫长审问保罗犹太人控告他莫须有的罪名
◎ 为何 (WHY):千夫长为了了解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

场景二:夜里主站在保罗旁边说话(23:11)
◎ 何人 (WHO):耶稣、保罗
◎ 何时 (WHEN):夜里
◎ 何地 (WHERE):营楼里
◎ 何事 (WHAT):主站在保罗旁边安慰祂
◎ 为何 (WHY):主知道保罗心中对未来的不安,亲自显现赐下安慰与应许。

本段经文结构大纲

1、保罗被带到公会前(22:30)

2、保罗在公会前自证(23:1)

3、大祭司的意外介入(23:2-5)

4、保罗计使公会纷乱(23:6-10)

5、保罗夜里得主安慰(23:11)

二、经文解释

1、保罗被带到公会前(22:30) [/tag]

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背景介绍:
罗马帝国派驻犹太地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巡抚,通常驻节在该撒利亚,另在耶路撒冷设有巡抚的衙门。当巡抚不在耶城时,便委由千夫长代行职务,但仍须向巡抚请示和报告。

关键词解释:
“祭司长”:原文是阳性复数,指那些属于大祭司家族系统的人,他们大多是撒都该人。
“公会”:常指耶路撒冷最高决策中心。在罗马统治时代,它是犹太国内最高统治的团体,由大祭司们,长老们以及文士所组成,并且是在当任治理的大祭司之下聚会的。这个团体不仅在宗教事务上有最终的权力,在司法和政府的事上亦然,但它不可侵犯到罗马行政长官的权力范围。

2、保罗在公会前自证(23:1)
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关键词解释:
定睛”:(looked straight)原文作专心注视。
“弟兄们”:使徒保罗称聚集的人为“弟兄们”,视犹太人为骨肉之亲。
罗马书九1-3:“1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2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3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良心”:乃是神为人创造、放在人灵里的一个功用,在人的里面规范其言行。
世上不信主的人也有“良心”的说法:天地良心、没良心、丧尽天良、泯灭良心、良心发现。
世人的良心,中国传统文化是这样说的:•《孟子·告子上》:“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於木也.” 朱熹 集注:“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谓仁义之心也.” 孟子相信人性是善的,认为人与生俱来本然的善心就是良心。

世人的良心(圣经是这样说的):
律法的功用,是非之心。罗马书二14-15:“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这个良心本质上是堕落的,与神隔绝的。“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弗四18-19)

基督徒的良心(圣经是这样说的):
“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16)
“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前一19) “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提前三9)

总结:
尽管世人“良心丧尽”,但在世人的价值判断中,有人良心好,被称之为“好人”,有人良心坏,被称之为“坏人”,在神眼中世人没有好人与坏人,只有罪人。人心本质是犯罪堕落的,从始祖亚当就犯了罪,都需要耶稣宝血的救赎。

重生后的基督徒有圣灵内住在心里,良心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非道德标准比外邦人更高。

保罗在公议会面前宣称的第一句话是他“凭着无愧的良心在神面前生活”,这跟他在别处所说的一致。(二十四16: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腓三6: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启示一:行事为人,凭着良心

保罗在公会前为主作见证 | 张宇飞传道
1521年马丁·路德在沃尔姆斯议会上接受审判

“我不接受教皇或宗教会议的权威,因为他们自相矛盾。除非有圣经或者清晰的理性说服我,否则我绝不撤回。我的良心和上帝的话语在一起,我不能、也不会撤回任何东西,因为违背良心既不安全也不正确。这就是我的立场,愿上帝帮助我。”——马丁 路德

应用一:思想我们在每天的行事为人中,是否在凭良心行事?哪些地方得罪了神,今天我们在祂面前再次悔改,求主的宝血洗净我们,重新在神面前献上自己。

3、大祭司的意外介入(23:2-5)
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

背景介绍:
犹太人的律法,很注重受审讯之人的权利;不分皂白,打受审讯者的嘴,乃是违背律法的。并且按照律法,打一个以色列人的嘴,乃是冒犯神的荣耀。

关键词解释:
“大祭司亚拿尼亚”:尼别底马的儿子,48-58年担任大祭司,极其残忍、贪婪。据约瑟夫所言,亚拿尼亚私吞普通祭司的十分之一税,为奉承罗马高官而行贿。亚拿尼亚不仅残忍而且诡计多端,并且由于施行新罗马政策,遭到犹太民族主义者的憎恨。66年与罗马的战争中,民族主义者烧毁了亚拿尼亚的家,亚拿尼亚藏在希律王宫殿的水管中,最终被捕而受死。
“打他的嘴”:用意是在羞辱他、不准他胡乱发言。注意,主耶稣受审时,也曾被人掌打,但祂的遭遇比保罗更惨:(1)被人吐唾沫在祂脸上;(2)又蒙着祂的脸;(3)用拳头打祂;(4)要祂说预言,指出打祂的是谁;(5)再被人用手掌打(可十四65;太二十六67~68)。

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背景介绍:
在一个人被宣判有罪之前打他,是违背律法的。而在这事件中,他甚至还没有恰当地遭到指控。有史料记载(约瑟夫:《犹太战争》),保罗对亚拿尼亚的评论后来被证明是预言性的,因为在十年之内,那位大祭司就逃到希律的官邸,他的房子被焚,他最终被犹太民族主义所暗杀。

关键词解释:
“你这粉饰的墙”:意指假冒伪善,大祭司表面是为维护律法而审讯保罗,实则破坏了律法并违背了律法的精神。
“坐堂”:即入席坐着审判。

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神的大祭司吗?”
背景介绍:根据犹太人的遗传,凡毁谤大祭司的便犯了对神不敬虔的罪,所以故意辱骂大祭司乃是一项很严重的过犯(参出埃及记二十二28:不可毁谤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引自出二十二28;保罗在这样的场合引用此圣经节,一面表明他尊重律法,一面显明对方不配作百姓的官长。

疑问:
保罗怎会不知道那吩咐人打他的就是大祭司?
1、保罗当时并没有直接看着大祭司那边,故此当吩咐人打他时,他并不知道是谁吩咐的。
2、因为保罗的视力不好,故认不出那是大祭司。
3、保罗对这人没有印象,确实认不出来。这并不是公议会的例会,而是由千夫长临时召开的;大祭司可能不是坐在他惯常的席位上,也可能没有穿上他大祭司的外袍。此外,由于保罗在过去20年来,只是断断续续地走访耶路撒冷,而亚拿尼亚是在公元48年成为大祭司,此时已经是约在主后58年,他自然是不能认出大祭司的。

4、保罗计使公会纷乱(6-10)
保罗看出大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

关键词解释:
“一半是撒都该人”:这里的“一半”原文“μέρος”是指“一部分”;
“一半是法利赛人”:这里的“一半”在原文“ἕτερον”和前句里的“一半”不同字;此处意指“其余的”。
事实上,当时公会成员大部分是法利赛人,少数为有权势的撒都该人。

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
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
于是大大地喧嚷起来。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们看不出这人有甚么恶处,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怎么样呢?”
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带进营楼去。


启示二:巧妙施计,智慧脱身
应用二:我们在不信的人中间,要作智慧人,当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马太福音十16-17:“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
马太 亨利(Matthew Henry)对这节经文注释到:“基督没有吩咐他们要灵巧像狐狸,因为狐狸的诡诈之处在于欺骗别人,而是吩咐他们要灵巧像蛇,因为蛇的策略是保护自己,为了自身的安全而改变位置和方向。

5、保罗夜里得主安慰(23:11)
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

关键词解释:
“当夜”:原文是“ἐπιούσῃ νυκτὶ”: “接下来的晚上”或 “第二天夜里”;按犹太人的计时法,日落后即为第二天。
“放心吧”:Take courage:原文:Θάρσει,译作:有勇气。吕振中译为:放胆。
“作见证”:不仅指言语上的见证,同时也指行为上的见证;主在此指出保罗在耶路撒冷所言、所行的,乃是为主作了见证。


启示三:前路未定,主慰人心
应用三:当我们为主的缘故遭遇患难,会遇到前路未定,内心焦灼不安的时候,不烦来到主的面前安静祷告,主必赐下话语,安慰我们的心。

三、总 结

讨论问题:
1、保罗在众人面前见证自己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对照自己的生命境况如何?
2、信主后,我们的人生是否像保罗一样随时随地在见证复活的主?是哪些东西拦阻我们没有勇气见证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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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1年5月23日 下午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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