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德维,道学硕士,美国家庭研究委员会圣经世界观中心主任;主要研究和撰写关于生命、人类的文章性,宗教自由,以及圣经世界观中的相关问题。目前,柯德维正在西南浸信会神学院修读基督教伦理学博士学位。
圣经对我们的性角色有何话说?
21世纪迅速变化的道德格局颠覆了数千年来关于家庭、婚姻和人类性角色的规范,让许多人— —包括基督徒— —感到困惑。我们的文化越来越认为基督教的性伦理是顽固和过时的。通过调查圣经的关键段落和咨询贯穿教会历史的神学家的智慧,“人类的圣经原则”“性”帮助致力于神的话语的基督徒回应我们的文化对教会关于婚姻和性的历史教导的反对。
立足圣经原则 规范人类性角色
从文化、圣经、 和教会史考察
二十一世纪迅速变化的道德格局,对信奉圣经性伦理的基督徒来说,提出了一种可怕的挑战。在一段相当短的时间内,支撑西方文化的道德框架就已经被彻底翻转了,一场道德革命已经颠覆了几个世纪以来人们对家庭、婚姻和人类性角色的规范。
这场道德革命涉及的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的。世俗主义的兴起和基督教在西方社会中影响力的日渐衰微,已经改变 了人们做出道德判断的方式。2018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现在 只有7%的美国人持守圣经的世界观了。1 因此,绝大多数人不了解基本的基督教信仰;尤其是,对于婚姻和人类性角色 的信念更是如此。与此相反,他们认为,圣经在男性和女性、婚姻排他性和恒久性问题上的教导,以及上帝对性的设计和 目的教导,都是过时的和压抑人性的东西。
现在,性革命的观念几乎在社会各个领域中都已经被人们所接受、称道,甚至是在推广了。
除了无知外,人们对基督教性伦理的敌意也在日益上升 和日益明显。《圣经》关于婚姻和性别的教导,每天都在受 到人们的挑战。尽管直到2001年,同性婚姻才得到了某些国 家的正式认可; 但现在2,性革命的观念已经被人们所接受、称道,甚至是在媒体、政治、商业、娱乐和法律领域在推广 了。此外,最高法院在博斯托克诉克莱顿县案(Bostock v. Clayton County 2020)中的裁决意味着,我们的法律对生理性别的定义也在改变。3 因为公众对LGBT(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问题的看法已经发生了转变,社会告诉基督徒要么放弃他们的信仰,要么离开公共广场。凡拒绝放弃自己信仰的基督徒,就会经常面临公开的谴责、审查和敌意、诉讼、巨额的罚款、失业、人身攻击,甚至是牢狱之灾。4
但是,世俗文化并不是基督教性伦理的唯一挑战者。日 益严峻的是,神学上持自由派主张的教会和教派对教会关于 婚姻的历史教义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教派主张说,《圣经》允许有各种不通的解释。因此,基督徒,尤其是牧师,面临 着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他们妥协或至少是淡化圣经中关于 人类性角色的教导。
这场道德革命对长期以来人们的性观念提出了质疑和挑战。那些致力于上帝话语和圣经性伦理的基督徒又应该如何做出回应呢?当涉及到这些有争议的问题时,牧师和那些蒙召牧养教会的人又有怎样的责任呢?圣经对婚姻和同性恋有怎样的教导呢?基督徒又如何实践圣经中兼具真理爱心标志的伦理呢?本出版物旨在通过考查圣经中直接与人类性角色有关的关键经文,并通过考察贯穿教会历史的牧师和神学家的智慧,帮助今天的基督徒拦来应对这些问题。
对许多人来说,关于婚姻和性的对话并非主要是理论性的或学术性的,而是个人性的。他们或他们所认识的人曾为人类性角色的问题纠结。不幸的是,教会有时候并没能凭着爱心和恩典的灵,来服侍那些本身受到性问题上的破裂影响的人,因这乃是带着我们这个堕落世界标记。本出版物试图以清晰和同情方式将《圣经》关于婚姻和性的教导呈现给公众,并且理解真理和爱都必须按照《圣经》的方式对道德革命做出忠实的响应。
但首先,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把这场道德革命放在它的语境中,定义诸如「性」这样的关键术语,并解释为什么用圣经的视角来看待这些问题对渴望尊荣上帝和爱他们邻居的基督徒来说是如此重要。
设定舞台: 道德革命的时间
现代社会经常批评保守的基督教徒,宣称他们对性伦理的偏执。然而,越来越多的世俗和进步派精英都在推动这个问题,主张保守派都要接受他们的世界观和各种各样的LGBT 政策立场;否则,就会面临社会排斥、公开的羞辱,甚至会更糟。此外,奥弗顿窗口(Overton window,即,在某个特定时间,绝大多数人在政治上可以接受的政策范围)已经改变了公众对同性恋的看法。由于这种转变,那些具有文化和政治影响力的人更愿意使用政府的强制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
这就是基督徒现在必须要经历的挑战;思想追随者和激进分子之间的零和方法意味着,宗教保守派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压力,不得不屈服于新的正统观念。 20世纪60年代的「性革命」并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源于我们文化中对是非观念的转变——一场道德革命。因此,在探讨今天这个与性相关的紧迫问题之前,退一步思考我们是如何走到今天的,是有帮助的。那么究竟是哪些关键文化变革为道德革命和新的性伦理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呢?
至少有四种文化上的发展为这场道德革命铺平了道路:即城市化进程、避孕措失采用、限制性行为的法律被推翻,以及基督教文化影响力的丧失。
对这场道德革命历史进行冗长的概述,并不是本书要讨论的范围。然而,有一点却很重要,就是要注意到其中一些发展;这些发展用一位评论家的话说,使20世纪成为「西方文明史上性道德发生最大变化的世纪」。5这一历史框架将会帮助我们厘清围绕着许多有关性伦理对话的道德困惑。
至少有四种文化发展为这场道德革命铺平了道路。 6 首先,城市化进程为匿名提供了新的机会。在1800年,全世界人口中只有7%住在城市里。今天,全世界人口中的55%生活在人口密集中心。到2050年时,预计这一数字将会上升到68%。7人口密集中心的崛起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其中之一就是在农村及人口较少的地区经常存在的小区问责制日渐削弱。换句话说,城市的崛起因为降低了被人发现和暴露的机会,从而为消除社会对婚前和婚外性关系的限制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其次,避孕技术的进步,如「避孕药」的出现,将性行为与许多人心中潜在的怀孕区分了开来。正如阿尔伯特·慕勒(Albert Mohler)指出的那样:「避孕药一经问世,就因它所有的控制生育的承诺,让不道德性行为的生物学遏制方法几乎在瞬间消失了,而这一点自亚当夏娃以来一直在塑造着人类的生存。」8 在此之前,怀孕的潜在后果成为婚前或婚外性行为的自然威慑;而避孕药却让看似没有任何后果的性行为成为可能。
第三,限制某些性行为举止的法律被取代或推翻了。例如,在最高法院的两个案件,即格里斯沃尔德案诉康涅狄格(Griswold v. Connecticu 1965) 和艾森斯塔特诉贝尔德案( Eisenstadt v. Baird 1972)之后,避孕方法采用迅速扩展。在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案中,最高法院推翻了一项阻止该案件已婚妇女不能采取避孕措施。在艾森施塔特诉贝亚德案中,法院将避孕措施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未婚夫妇。今天,法律上的判例确立了广泛的观点,认为这关系的个人和亲密决定的个人自由。支持这种观点的最近证据,包括2015年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的大多数人的决定基于一种非常广泛的自由观点,认为宪法承诺人们可以「定义和表达自己的身份」的自由程度。文化和主流法律哲学传播了一种新的自主存在,它可以独自塑造自己的身份和性行为。
最后,促成这场道德革命的第四个发展,是基督教丧失了对文化的影响力。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资料,2019年,有65%的美国成年人称自己是基督徒,这比2009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在同一时期,无宗教信仰的美国人的比例却从2009 年的17%上升到了26%。在年轻一代中,「无宗教信仰者」的增加的趋势最为明显。10 美国宗教人口结构的这些变化意味着,越来越少的人理解或坚持基督教信念,包括那些与性道德有关的信念。
这四种因素一道作用,便促成了一种的文化、政治和法律环境;这是敌视基督教关于婚姻和人类性角色本质的信念的。此外还有一些趋势,例如,同居、父亲的缺失、无过错离婚、色情、堕胎——这些都导致了家庭的衰弱和社会道德的衰微。 基督教伦理显然已不再是一种文化上的预设了,它们需要强有力的辩护。教会有机会也有责任阐明自己信念背后的实质内容。如果教会不教导圣经中的性伦理的话,这种文化及其反圣经的观念和做法就将不可逆转地破坏自然的婚姻和家庭,而这乃是文明的根基。下面将对圣经中的性伦理进行解释,首先,从圣经的角度来介绍性和婚姻的概念。
基督教伦理显然已不再是一种文化上的预设了,它们需要强有力的辩护。教会有机会也有责任阐明自己信念背后的实质内容。如果教会不教导圣经中的性伦理的话,这种文化及其反圣经的观念和做法就将不可逆转地破坏自然的婚姻和家庭,而这乃是文明的根基。下面将对圣经中的性伦理进行解释,首先,从圣经的角度来介绍性和婚姻的概念。
性与婚姻的定义和一般框架
「性」这个词虽然常被人们用到,但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11普遍存在几种相互竞争的解释,这就反映了人们缺乏共识,甚至在教会内部也是如此。例如,一位神学家指出,性是「人类对人际关系的渴望、表达和接受的普遍状态」。12 另一位神学家认为,性是「人类对亲密交流的驱动力。」13 第三位神学家则认为:「性包括人类作为男性和女性存在的所有方面。」 14
这些宽泛的定义的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认为性是一种人际的和关系性的现实,而不是一种身体活动。然而,其他神学家进一步扩展了这一定义,认为性作为人类经验和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包括行为。很多LGBT群体坚持这一观点,并因此根据他们的性偏好或「性取向」来定义自己,「性取向」是一个包含性吸引、性行为和自我认同的术语。15
对基督徒来说,给性下定义的困难之一可能是《圣经》没有给出教科书式的定义。肯· 马格努森( Ken Magnuson)解释说:「[圣经]把人类描绘成有肉体的生物,有男有女,也清楚地谈到了性欲和性;但是却没有明确处理性的概念。因此,我们的理解可能受到来自社会科学甚至流行文化的描述的强烈影响。」 16由于缺乏一个容易理解的定义,一些基督徒可能会从最近的学术研究、营销活动或是文化规范中来获得关于性的线索。
性是让一男一女二人合成一体的欲望的基础,我们称之为婚姻。
虽然《圣经》没有为人们提供一个关于性简明的定义,但是它确实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框架。马格努森提出了一个颇有帮助的定义:「《圣经》的描述表明,人类的性是我们人之为人的一个核心层面,它会产生性欲,吸引我们借着婚姻进入一男一女二人成为一体的结合中。」他补充说,「性是一种描述男性和女性动态的方式,它产生了一种通过亲密的纽带推动男性和女性完成的欲望,《创世记》描述为一体的结合(创世记 2:24)。17
换句话说,性乃是男女二人渴望合而为一体,即我们称之为婚姻的基础所在。这种结合是身体上的、关系上的、排他性的、永久的。上帝有意让两性之间的渴慕吸引人们结婚,而不仅仅是性关系。18 因此,由于婚姻关系支配着圣经对性的理解,理解圣经中关于婚姻的本质和目的的教导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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