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圣经
1.关于所有得救的知识,信心及顺服,圣经乃是唯一充分、明确、无谬的准则1。本性之光和创造、护理之工,原彰显上帝的良善、智慧和权能,使人无可推诿;但它们并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关上帝及其旨意的知识给与人2;所以,主乐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出来,并向教会晓喻祂的旨意3;以后为了更好地保守并传扬真理,且为了更加坚立和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以及撒但和世界的毒害,遂将全部启示笔之于书。因此,圣经乃为至要,因为上帝从前向祂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这些方法,如今已经止息了4。
- 提后3:15-17 赛8:20 路16:29,31 弗2:20
- 罗1:19-21 2:14-15 诗19:1-3
- 来1:1
- 箴22:19-21 罗15:4 彼后1:19-20
2.圣经,即上帝的圣言,包括新旧约的66卷书,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信仰和生活的唯一准则1。
- 提后3:16
3.通常称为旁经的各卷,并非出于上帝的默示,所以不属于圣经正典;因此,它们在上帝的教会中没有任何权威性,只能当作人的一般著作来看待或使用1。
- 路24:27,44 罗3:2
4.圣经的权威性(人应当因此而信服它)并不倚赖任何个人或者教会的见证,而是完全在于其作者上帝,祂就是真理的本身。所以,既然圣经是上帝的话,我们就应当接受1。
- 彼后1:19-21 提后3:16 贴前2:13 约一5:9
5.我们可能因上帝教会的见证受感动和影响,从而以高度尊重和敬畏之心珍视圣经;并且圣经属天的内容,教义的效力,文本的庄严,各部的契合,整书的目的(就是将一切荣耀归给上帝),人类唯一得救之道的完全展示,和其它许多无可比拟的优点,及整卷书的全备,都十足自证其为上帝的话语;虽然如此,我们得以完全相信并确知圣经无谬的真理性和属上帝的权威性,乃是由于圣灵的内在之工,祂藉着上帝的圣言,并与上帝的圣言一道在我们心里作证1。
- 约16:13-14 林前2:10-12 约壹2:20,27
6.上帝全备的旨意,也就是关于祂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所必须的一切事,或明确记载于圣经之中,或必然隐含在里面;不论是所谓的圣灵的新启示,还是人的遗传,任何时候都不得加入圣经1。
然而,我们承认,要明白圣经中所启示的使人得救的知识,圣灵内在的光照是必不可少的2;有若干关于敬拜上帝和教会治理的细节,与人类日常生活和社会团体有相通之处,所以可以根据自然之光和基督徒的智慧予以规定,但总要遵照圣道的通则3。
- 提后3:15-17 加1:8-9
- 约6:45 林前2:9-12
- 林前11:13-14 14:26,40
7.圣经中所记各事本身并不都是一样明显,对各人也不都是一样清楚1;然而为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并遵行的事,在圣经此处或彼处己如此明载和详论,以致不但有学识的,而且无学识的,只要正当使用蒙恩之道,就可以有充分的理解2。
- 彼后3:16
- 诗19:7 119:130
8.希伯来文(古时上帝选民的文字)旧约1,和希腊文(新约时代各国最通用的文字)新约,都是上帝直接默示的,并且其纯正因上帝特别看顾和护理而在历代得以保守,所以它们是真实可信的;为此,一切有关宗教的辩论,教会最终都当诉诸于圣经2。但因这些原文并非为上帝的众民所通晓,而他们都有权利拥有圣经,并从中利益,而且上帝也吩咐他们存敬畏的心去诵读3查考4,所以,圣经所到之处,都应译成当地民族的方言5,使上帝的话充充满满存于各地选民的心中,他们就可以用上帝所悦纳的方式去敬拜祂,并可以因圣经所赐的忍耐和安慰得着盼望6。
- 罗3:2
- 赛8:20
- 徒15:15
- 约5:39
- 林前14:6,9,11-12,24,28
- 西3:16
9.解释圣经无谬的规则,就是以经解经;因此,当我们对圣经某处真实和完全的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只有一个,不是多种),就当查考其它更清楚的经文来加以解明1。
- 彼后1:20-21 徒15:15-16
10.要判断一切宗教的争论,审查一切教会会议的决议、古时作者和意见、人的教训和个人历史,我们所当依据的最高裁决者,除由圣灵默示的圣经以外,别无其它。圣经是我们信仰的最终仲裁1。
- 太22:29,31 弗2:20 徒28:23
II. 上帝与三位一体
1.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上帝,又真又活1;自有永有2,其存在和完全都是无限的;祂的本质唯独祂自己才能测透3;祂是至纯之灵4,无形、无体、不可分隔。无欲,唯独祂永不朽坏,住在无人能接近的光中5;祂不变6、无量7、永恒8、不可测度、全能9、各方面无限、至圣10、至智、最自由、最绝对;祂按照自己永不变和至公义的旨意行作万事11,为的是荣耀祂自己12; 祂极其慈爱,有恩典,有怜悯,恒久忍耐,有丰盛的恩慈和信实,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祂赏赐那殷勤寻求祂的人13, 同时,祂的审判最为公义,极其可畏14;祂憎恶诸恶15,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16。
- 林前8:4,6 申6:4
- 耶10:10 赛48:12
- 出3:14
- 约4:24
- 提前1:17 申4:15-16
- 玛3:6
- 王上8:27 耶23:23
- 诗90:2
- 创17:1
- 赛6:3
- 诗115:3 赛46:10
- 箴16:4 罗11:36
- 出34:6-7 来11:6
- 尼9:32-33
- 诗5:5-6
- 出34:7 诗1:2-3
2.上帝本乎祂自身,出于祂自身拥有一切生命1、荣耀2、良善3、福分;唯独祂本乎自己,并对自己是完全自足的,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受造之物,也不从他们得任何荣耀4,却只在他们里面,藉他们,对他们,并在他们身上彰显祂自己的荣耀;祂是万有唯一的根源,万有都是本于祂,归于祂5;祂对他们有至高的统治权,藉他们,为他们,并在他们身上行祂自己所喜悦的事6;万有在祂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7;祂的知识是无限的,无谬的,独立于任何受造物之外;所以,对于祂而言,没有什么事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8;祂的一切预旨、作为和命令都是至圣的9;作为受造物,天使和人都当照创造者应得的,并按祂的吩咐来敬拜祂10,侍奉祂,顺服祂。
- 约5:26
- 诗148:13
- 诗119:68
- 伯22:2-3
- 罗11:34-35
- 但4:25,34-35
- 来4:13
- 结11:5 徒15:18
- 诗145:17
- 启5:12-14
3.在无限上帝的统一性中有三个位格,即圣父,圣子,圣灵1;三个位格同实质、同权能、同永恒。每一位格都具有完全的神性,但这一神性并未分开2:圣父既非受生,变非被发出;圣子在永恒中为父所生3;圣灵在永恒中由父和子发出4;每一位格都是无限无始的,因此只是一位上帝,在本质和存有上不可分割,只能根据祂们特有的角色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加以区分;此三位一体的教义是我们与上帝所有相交并安然信靠的根基。
- 约壹5:7 太28:19 林后13:14
- 出3:14 约14:11 林前8:4
- 约1:14,18
- 约15:26 加4:6
III.上帝的预旨
1.在永恒中,上帝就按其至圣至智的旨意,自由不变地预定了所有要发生的一切1;祂虽如此预定一切,并不因此就是罪恶的创始者,或与任何罪恶有关2,也不强迫受造者的意志,而且诸次因的自由运行或因果关系也并未废去,反而得以确立3。上帝如此安排万事,显明了祂的智慧;如此成就祂的预旨,显明了祂的大能和信实4。
- 赛46:10 弗1:11 来6:17 罗9:15,18
- 雅1:13 约一1:5
- 徒4:27-28 约19:11
- 民23:19 弗1:3-5
2.虽然上帝预知在各种可能出现的条件下所能发生的一切1,但祂预定某事,并非因祂预知将来此事如何,或预知此事在这些条件下必然发生2。
- 徒15:18
- 罗9:11,13,16,18
3.按照上帝的预旨,为了彰显祂的荣耀,上帝预定有些天使得永生,并有些人藉着耶稣基督得永生1,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2;其余的则留在他们的罪中,被公平定罪,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赞美3。
- 提前5:21 太25:34
- 弗1:5-6
- 罗9:22 犹4
4.那些如此被预定的天使和人,都是个别特定的,并且是不变的;数目确定,无可增减1。
- 提后2:19 约13:18
5.那些在创世以前被预定得永生的人,是上帝按其永恒、不变的目的,及其隐密的计划和祂自己的美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永远的荣耀。这预定惟独是由于上帝白白的恩典和慈爱1,并非因为祂预见人身上的任何因素为预定他们的条件或动因2。
- 弗1:4,9,11 罗8:30 提后1:9 帖前5:9
- 罗9:13,16 弗2:5,12
6.上帝既命定选民得荣耀,便以祂旨意的永恒、完全自由的目的,预定了一切达到此目的的途径1。所以凡被拣选的,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救赎2。由祂的灵按时运行,有效地呼召他们归信基督;使他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3,并藉着信,通过祂权能的保守,以致得救4。除选民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恩召、得称义、得儿子名分、成圣并得救5。
- 彼前1:2 帖后2:13
- 帖前5:9-10
- 罗8:30
- 彼前1:5
- 约6:64 10:26 17:9
7.预定论是一崇高的奥秘,因此,对于这一教义我们要特别谨慎,并留心处理,好叫那些听从上帝在圣经所启示的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的蒙召的确实性,得以确信自己在永世中蒙了拣选1.为此,这教义就为那些真心顺服福音的人,提供了赞美、敬畏和爱慕上帝2,谦卑自己3,殷勤做工的根据,并使他们得着丰富的慰籍4。
- 帖前1:4-5 彼后1;10
- 弗1:6 罗11:33
- 罗11:5-6:20
- 路10:20
IV.上帝创造之工
1.圣父、圣子、圣灵三一上帝1为彰显祂永能、智慧和恩慈的荣耀2,就按祂自己的美意,在起初,于六日之内,从无中创造了世界及其中有形无形的万物,并且都是很好的3。
- 约1:2-3 来1:2 伯26:13
- 罗1:20
- 西1:16 创1:31
2.上帝在造了其它一切受造物之后,就造男造女1,有理性和不灭的灵魂2,使他们能够实现上帝创造他们的目的;按祂自己的形像赋予知识、公义和真圣洁3,并把上帝的律法写在他们心里4,赐他们能力遵行此律法;但是,上帝让他们有自由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这意志又是可变的,因此便有干犯律法的可能5。
- 创1:27
- 创2:7
- 传7:29 创1:26
- 罗2:14-15
- 创3:6
3.除这写在他们心里的律法以外,他们还领受了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禁令1,他们遵守这命令时,就以与上帝的相交为乐,又对万物拥有治理的权柄2。
- 创2:17
- 创1:26,28
V.上帝护理之工
I.上帝是万物的良善创造者,以祂无限的大能和智慧,维系、引导、管理、统治一切活物、运动和事物1,从最大的到最小的2。这是藉着祂至智至圣的护理,为了要成就他们被造的目的,照着祂无谬的预知,并按着祂自己旨意所定的自由、不变的计划,好使祂自己的智慧、权能、公义、恩慈和怜悯的荣耀得着称赞3。
- 来1:3 伯38:11 赛46:10-11 诗135:6
- 太10:29-31
- 弗1:11
2.上帝是始因,万事万物都毫无变更、准确无误地照着上帝的预知和预旨发生1;因此,世上所发生的一切皆非偶然,或在祂的护理之外2,同时,祂用同一护理统管它们,使它们或是必然地,或是自由地,或是有条件地照着诸次因发生3。
- 徒2:23
- 箴16:33
- 创8:22
3.上帝在祂通常的护理中使用各种工具1,但祂也有自由随已意不用工具2,超乎工具3,反乎工具4。
- 徒27:31,44 赛55:10-11
- 何1:7
- 罗4:19-21
- 但3:27
4.上帝在其护理之中,如此彰显全能的力量、难测的智慧和无穷的恩慈,以至祂命定的计划甚至涉及第一次堕落,以及天使和人的其它所有罪恶1。这不是只有上帝的许可,同时也是祂极具智慧和极有权能的约束、支配和掌管的2,以多种方式成就祂自己圣洁的目的3。尽管如此,他们的罪纯粹是从他们自身,而不是从上帝发出的;上帝是至圣至义的,绝不是,也不能是罪恶的创始者或赞同者4。
- 罗11:32-37 撒下24:1 代上21:1
- 王下19:28 诗76:10
- 创50:20 赛10:6-7,12
- 诗50:21 约一2:16
5.至智、至公、至慈的上帝,有时让祂的儿女一时经历各种试探,和他们自己内心的各样败坏,其目的或是要因他们过去的罪恶而责罚他们,或是要向他们显露他们败坏所具有的隐藏力量地,以及他们内心的诡诈,好使他们谦卑下来,并使他们更加与祂亲近,常常依靠祂来扶持,且更加警醒地防备将来一切犯罪的机会;同时还有其它各种公义和圣洁的目的1。因此,发生在选民身上的任何事都是祂所命定的,目的就在于使祂得荣耀,使他们得益处2。
1. 代下32:25-26,31 林后12:7-9 2. 罗8:28
6.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对那些不虔不义的人,祂因他们过去所犯的罪而使他们眼瞎心硬1,不但不施恩给他们,使他们的悟性由此得蒙光照,心里借此得蒙打动2,而且有时祂还收回他们已得的恩赐3,并任凭他们遭遇各样他们的败坏用于犯罪的事4;同时,把他们交付于他们自己的私欲、世界的引诱和撒但的权势5;因此,甚至上帝用以使别人心里软化的那些工具,在他们身上反倒使他们刚硬自己6。
- 罗1:24-26,28 11:7-8
- 申29:4
- 太13:12
- 申2:30 王下8:12-13
- 诗81:11-12 帖后2:10-12
- 出8:15,32 赛6:9-10 彼前2:7-8
7.上帝的护理之工不仅遍及所有的受造之物,而且以最为特殊的方式眷顾祂的教会,并叫万事互相效力,使教会得益处1。
- 提前4:10 摩9:8-9 赛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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