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友制的思考

会友制(Membership)关乎到教会论中非常核心的问题:“教会是什么”和“谁组成教会”。笔者尝试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分析思考。

关于会友制的思考

二、会友制的圣经思考   

在旧约中谈到“成员”的时候常常是指属于某个家庭或者家族(创46:27;创36:6;创50:8;撒下9:12;代下21:13),以色列作为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后裔,与上帝之间有圣约的关系。作为选民,他们被称为“上帝的百姓”或者“上帝家里的人”。

         (1)准入、退出和惩戒。旧约当中,加入以色列社群,主要包括血缘关系自动加入和外邦人加入。血缘关系自动加入不必赘言。外邦人加入犹太人社群,需要受割礼和守律法。摩西五经中有明确记载,哪些人可以入耶和华的会,哪些人不能。例如,申命记23:1讲到“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律法中也有详细的挽回制度和惩戒机制。比如在利未记4:27-28节讲到,如果某社区中一个成员无意中得罪了上帝,就要献燔祭给耶和华。         

        (2)藉着加入教会而分别为圣。教会的属天身份,决定了他与世界所有其它组织不同的地方。因此教会需要分别出来,成为圣洁,敬拜耶和华。个人也要分别出来,藉着加入教会实现对基督的委身。在以弗所书中,保罗将成员与非成员做出了明确的区分。保罗告诉以弗所的圣徒,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在基督里已经合二为一。以弗所教会的外邦人因为信靠耶稣的缘故不再是外人和客旅,乃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成员(以弗所2:19:members of God’s household)。神的选民因为信耶稣加入教会而从世界中分别出来,不再是外人和客旅,而成为神的儿女和百姓。

          (3)藉着加入教会而彼此委身、彼此相爱。保罗特别用身体与肢体(σύσσωμος)的概念谈教会与成员的关系。保罗在以弗所书5:30,歌3:15使用肢体这一概念指信徒是基督身体的成员(一部分)。在林前6:15节批评哥林多教会淫乱的罪时特别指出,我们的身体(复数)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肢体,成员)。在林前12:24节谈到“上帝配搭(联接)身体的不同部分(成员,组成部分),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成员)”。在提摩太前书记载资助教会中的寡妇并登记在册的条件(提前5:9),证明在以弗所教会当中已经有完善的行善制度。保罗在罗马书12章指出,肢体虽恩赐不同,但并无高低贵贱之分。肢体之间有功能和用处的分别,但是每一个肢体(成员)属于彼此对方,应当互相联络、彼此服事。


目录链接

一、教会论的圣经思考
二、会友制的圣经思考
三、教会治理框架
四、会友制的必要性
五、会友制要具备的条件
六、会员制度的一些挑战
七、推行会友制的几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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