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浸信会历史| 英国改革浸信会历史

改革宗浸信会历史| 英国改革浸信会历史

英国改革宗浸信会历史

  1. 加尔文主义改革宗浸信会早期的历史和神学渊源
  2. 教会的联络以及联合会的出现
  3. 公认信条的发表及对教会之间联络的重要性
  4. 充满挑战的年份和宗教大会
  5. 宗教改革后改革宗浸信会的先祖:英国特别浸信会
       A. 宗教改革后的衰落(1689-1739)
       B. 福音派的复兴(1739-1854)
       C. 日益加剧的危机(1854-1892)
       D. 艰难的年代(1892至现今)
  6. 改革宗必须小心谨慎的问题

教会的联络以及联合会的出现

 

我们已经看到,浸礼宗和他们的公理宗弟兄一起,起初是从英国国教会出来的分离派[1]。这些分离派相信,每一个地方教会都直接处在基督复活的权威之下,这种权威是通过使徒所传的圣经施行的。这种对凌驾于地方教会的人为领导架构的拒绝,加上他们对长老派的教会制度拒绝认同,(长老会议和有地方教会代表参加的宗教会议有权管辖地方教会),就产生了地方教会之间是否应该有关系,如果有,应该有什么样的关系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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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公理会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首先出现,他们自然,很明显是第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派别,英格兰第一个比较永久的公理宗教会(建立于1616年)第一个特别浸信会地方教会就是大约1633年从这个教会产生的。看来,这第一个比较永久的公理宗地方教会的形成至少在特别浸信会有关教会之间联系的观点上起了直接作用,根据雅布若(Yarbrough)的话,建立这个教会的牧师亨利·雅各的观点具有非常重要的定型作用。 

雅各所倡导的是教会自愿的联合会或他所称为的教会代表大会或宗教会议,这样的联合会可以为着磋商和帮助举行。但是,这样的组织对独立的会众没有权威,他们唯一的权威是基督和圣经。[2] 

这些根据圣经而来的原则实际上是在一个很有意思的长老监督会里面锤炼出来的,这个长老监督会当时是由在荷兰的具有公理会倾向的英国教会构成。这些教会是由在英格兰受迫害而背井离乡的流亡人员组成。这个长老监督会从1621年一直存在到1635年。 

所以,当早期特别浸礼宗教会在大约1633年开始出现的时候,他们既有一套更为完善的神学理论,又有一个鲜活的合乎圣经的联络生活的模式可以供他们效法,这个模式就是他们的前身公理宗教会。这样,这种教会之间的联络、交往和教会之间的联合会自然就在他们历史的早期变得很明显了。 

在我们追溯特别浸信会的这个历史之前,让我们先简略地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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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阿民念派的一般浸信会在教会联络方面的做法。

早在1624年,五个一般浸信会的教会联合行动,回复荷兰孟诺派写来的信件。看起来到1651年为止,一个更具有地区性的一般浸信会联合会已经在英格兰中部开始了,也许还更早一些。这个由三十个教会组成的团体采纳了1651年的一个公认信条。其它地区性的一般浸信会联合会显然也在不久之后成立了。然后在1654年(如果不是更早的话),一个全国性的大会第一次召开,到1660年又召开了两次。 

至于早期一般浸信会联合会是如何实际起作用的,现有的资料似乎非常的少。有趣的是,我所看到的一般浸信会公认信条内,第一次对教会之间联络或相交的提及是在《1679年的正统信经》里面。[3] 这个信经的第49条似乎确立了一种不合乎圣经的长老制方针,在这种方针下,聚集起来的代表被视为一个单独的教会,有权威制定和通过对所有成员教会有约束力的决定。但是,这个信条局限于英格兰中部一个比较小的地区性一般浸信会教会群体,它有关联合会权力的观点受到了其它一般浸信会的强烈抵制,它把这个显然是更为长老制的方针写进信经当中,很可能是为了尝试清除他们众教会之间的异端而有的过火做法,表现出了一种不合乎圣经的矫枉过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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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早期特别浸信会之间的联络和联合会。

关于具体的年份有一些争论,但是第一个特别浸信会教会是在1633年和1638年之间的某个时候出现的。由于这个教会是在伦敦地区出现的,所以不奇怪的是教会之间互相联络的第一个例子是在那个地区出现的。所以让我们先来看:      

a. 伦敦地区。1644年这一年非常重要。英格兰国王和克伦威尔率领的议会军队之间进行的内战正在导致新的宗教自由。在这种特别好的自由环境下浸信会增长迅速,并因此而受到了更加公开的攻击。由于这种日益高涨的反对,为了把自己同再洗礼派和阿民念派的一般浸信会区别开来,伦敦七个地方性的特别浸信会教会联合起来,制定和发表了一份公认信条,这份信条就是1644年第一个伦敦浸信会公认信条。所有七个教会的代表都签署了这个信条,其中就包括著名的早期特别浸信会牧师约翰·斯皮尔布雷(John Spilsbury)(第一个特别浸信会教会牧师)和威廉·吉芬(William Kiffin)。稍后再来看这个信条。

b. 其它早期英国特别浸信会联合会。值得庆幸的是,对其它一些这样的联合会我们拥有更为全备的资料。但是,我们只能顺便看几件关键事情。B.R. 怀特发现,在伦敦以外的地区有五个其它的特别浸信会联合性的团体。他们分别是在南威尔士,阿宾顿地区,爱尔兰,英格兰西部和英格兰中部。 

  1. 阿宾顿联合会

    最早是从1652年到1660年开始在一起开会的,这个联合会拟定并且同意了一项最终被称为“教会协议”的文件。这个文件的内容我们今天仍然拥有,[5] 它有点像这个新联合会的一部章程,更为详细地制定了他们同意一起做工的依据。这个协议连同它相伴的结论被提交给伦敦的兄弟教会,使他们知晓,并且提出建议。[6]  

    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种新的联合会相对来说比较挨近伦敦,如果不这样做,他们的这些举动就恐怕被误解。与协议一同发往伦敦的第一封信特别重要,因为这封信是现今仍然存留的浸信会材料中最早实际使用联合会这个词的。此时坚持彼此之间有坚定的相交的阿宾顿教会群这样写道: 

    在同一位神的帮助之下(经过许多的研讨磋商和向主求助)我们庄严进入彼此的这样一种联合,这种联合正如所附的我们协议上所显示的。[7]

  2. 中部联合会

    第一次是在1655年召聚的,在建立自己的联合会过程中,它寻求了阿宾顿联合会的帮助,自然同阿宾顿联合会大同小异。在伦敦联合会二次会议上,被代表的七个教会进入了一种更为正式的协议,这个协议跟阿宾顿联合会的协议也很相似,这份协议的主题部分印在了下面。注意看他们委身于彼此有亲密相交的五个以圣经为依据的方面: 

    1655年4月26日,我们一起在莫顿新玛石聚会的一些教会所达成的协议。主我们的神,依照祂自由而又无限的怜悯,使我们得以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并且藉着祂又在祂自己里面受洗归入祂的名下,并且作为锡安的独立教会和会众而生活;依照祂话语的准则,依照祂所赐给我们的恩典和知识的程度,为的是使我们认同相同的原则(这是在我们一致拥护同样真理上,特别是包含在信仰宣言和实践的十六教条里所显明的),是合乎圣经的,并且已经有效地教导我们力图要像负责任的人一样行事为人,我们因此而按照神的旨意,就是在祂话语中清楚显示出来的旨意,怀着对祂恩典的真心感谢,互相承认彼此为基督的真教会,并且承认我们的本分就是照着主所赐给的机会和能力彼此保持亲密的相交,力图使得我们所有人都在信心、知识和一切的清洁和圣洁上越来越 长进,使荣耀归于我们的神。我们决心靠着基督的力量努力这样做。[8]

    鉴于沃威克,莫顿新玛石,水上的伯顿,督伯里,胡克诺顿,达比[和]阿尔斯特诸教会确实互相承认对方为基督的真教会并且他们的责任就是根据神话语的准则保持彼此紧密的相交。照着神所赐的机会和能力互相帮助,因此这些教会此时被请求,考虑他们彼此承认并且忠心地保持这样的彼此相交,并且致力于互相帮助:

    1.   在任何个别的教会有疑惑的事情和争议上,要象耶路撒冷和安提阿教会那样(徒15章),经过严肃认真地磋商和考虑给出建议。 

    2.   在任何个别教会贫穷和缺乏的情况下,进行给予和接受,就像外邦教会对耶路撒冷教会的可称赞而又理所当然的帮助行动那样(罗马书 15:26以及后面的经文)。 

    3.   差派他们有恩赐有才干的弟兄运用他们的恩赐和才干去造就那些需要造就的众教会,及时地和适宜地去这样做:就像耶路撒冷教会差派巴拿巴到安提阿那样(使徒行传11:22)。 

    4.   按照所得的机会联合起来一起从事众教会共同的工作,为的是使神得着荣耀,就像林后8:19所说的那样。 

    5.   为彼此谨慎,在教义的纯洁、爱心的行动和美好的行为上彼此相顾,思考怎样使对方得益处,他们都是基督同一个身体的肢体(歌林多前书12:12),所以理当互相关心(歌林多前书12:29),特别是在他们的身份和圣洁的行为中涉及到神的荣耀的时候更当如此。[9]

从这个比较早的阶段一直到清教徒空白时期结束以及以后,英国所有的特别浸信会联合会都是区域性的,而没有全国性的联合会。但是,在地区性的联合会之间也有很多的通信和互动往来,包括把使者从一个联合会差往另一个联合会。认识到另外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并不是所有的特别浸信会教会都在这时候加入了地区性的联合会,这是因为他们在信念和实践上有分歧和差别,并且显然是由于个性上的冲突。这跟改革宗浸信会的晚近历史的开头时期差别不大。




[1]  尽管,我们已经看到,一些公理宗信徒在一段时间内试图坚持说他们不是分离派,而就在这时候他们实际上已经从英国国教会中分出来了。
[2]  Yarbrough, pp. 17-18.
[3]  Lumpkin, p. 327.
[4]  Lumpkin, pp. 295-96.
[5]  White, Association Records, Part 3, pp. 129-130.
[6]  This may well have been the first associational constitution.
[7]  White, Association Records, Part 3, p. 131.
[8]  在这以下是教会代表对这一份协议的签名,然后是下面所给的其它部分的内容。
[9]  White, Association Records, Part 1, pp.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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